基建处机构设置进行调整,成立“项目中心”“信息中心”“技术中心”“教育空间研究中心”四个3级部门。各机构工作职责如下:

一、项目中心

(一)负责基建项目管理制度、流程、标准的编制及修订等工作;

(二)负责对基建项目进行调研、论证、评估等相关研究,完成基建项目校内立项;

(三)负责基建项目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竣工、验收、移交、维保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、进度管理、风险管理、造价管理等工作;

(四)负责基建项目招标、采购需求提报,组织开展基建项目合同经济条款的起草、谈判、审批及签订等工作,落实合同交底,跟踪、监控合同的执行情况;

(五)负责基建项目的复盘、合作方评价等项目后评价工作。

二、信息中心

(一)负责校园土地、规划、房产、配套设施等建设手续办理及基建数据管理等校园不动产管理工作;

(二)协助项目中心完成基建项目的立项、招标、合同、造价、进度、付款及项目后评价等工作;

(三)规范管理基建项目全过程资料,完成基建项目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分类及归档工作;

(四)协助项目中心完成项目信息的统计、分析、共享及报送等工作;

(五)负责基建处组织建设、行政管理、党群工作及对外接待等部门内部管理工作。

三、技术中心

(一)负责基建项目的技术管理制度、执行基本建设程序、标准的编制及修订等工作;

(二)负责基建项目的技术方案、施工图纸、项目实施方案等的论证、审核,协调解决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其他技术问题;

(三)参与基建项目新材料、新工艺、新技术等的方案论证,参与基建项目设计交底、材料样品及施工样板的选定、专项施工方案论证,并提出专业化意见、建议;

(四)负责基建项目安全、文明、环保施工管理,组织安全、违规事故的调查、分析及处理等安全、文明、环保管理工作;

(五)负责基建项目工程的预决算管理,以及造价公司、施工单位、工程签证和施工过程中造价、计量的审核工作。

四、教育空间研究中心

(一)负责收集、整理、分析内外部教育空间信息,组织开展市场调研、产学研服务产品研究和开发相关工作;

(二)负责教育空间对外产学服务品牌建设、对外服务推广营销活动及客户关系维护工作;

(三)整合校内外服务资源,搭建教育空间研究平台、组建对外服务团队;

(四)负责校内外产学研洽谈、合同、财务、咨询服务及项目后评价等工作,及时为校内建设项目提供可资利用的研究建议。